中新網西寧12月5日電 (張添福)5日,中共青海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通報了青海省會西寧市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一、城東區教育局有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4年4月28日上午,城東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張亞麗、趙亞紅、法先智在工作時間上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內容。2014年5月5日,城東區教育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亞麗、趙亞紅、法先智行政警告處分,區紀委對區教育局黨委在全區範圍內通報批評。
  二、城北區青工社區黨委書記兼社區主任任雪鋼工作“慢作為”問題。2014年6月至7月,城北區茂源小區住戶與物業公司兩次發生矛盾並封堵大門,青工社區黨委書記兼主任任雪鋼未積極協調化解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業主多次向社區提出選舉業主委員會,社區沒有及時提交選舉業主委員會的報告,並以種種藉口一再拖延,工作嚴重滯後,致使矛盾升級,任雪鋼在工作中存在“慢作為”行為。2014年8月12日,馬坊街道黨工委給予任雪鋼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處理。
  三、城西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職工丁梓曠工問題。2014年4月,城西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職工丁梓經主要領導批准年休假,到期後至今未上班,也未履行銷假手續,無故曠工達150天之久,造成惡劣影響。2014年11月19日,城西區人事編製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丁梓辭退處理。
  四、城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4年8月20日,城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南川東路城管分隊13人上班期間到水磨土族風情茶園聚餐,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8月27日,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區委同意,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城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楊海龍進行誡勉談話,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紀委書記宋濤、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大隊副大隊長騰志剛在全區範圍內通報批評。
  五、大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宋青海工作失職問題。2010年2月9日,大通縣人事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研究調動的19名人員中,有8名人員為假檔案,5名人員違規調動。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宋青海在人事調動過程中,對檔案資料審查不細、把關不嚴,違反了組織紀律。2014年8月26日,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縣委批准,給予宋青海黨內警告處分。
  六、大通縣塔爾鎮黨委書記馬有忠工作失職問題。2012年塔爾鎮東莊村群眾反映本村幹部的問題,經縣紀委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核查後,發現東莊村在2007年至2011年整村推進等項目實施中存在問題,縣監察局下發監察建議書要求塔爾鎮黨委、政府負責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但塔爾鎮黨委、政府工作落實不力,整改不到位,造成東莊村違規使用“兩房”資金達159萬元,群眾反映強烈,多次越級上訪,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塔爾鎮黨委書記馬有忠工作失職,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14年8月26日,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馬有忠黨內警告處分。
  七、湟中縣公安局監管大隊副大隊長甘富侖工作失職問題。2013年4月28日,湟中縣看守所在押罪犯陳占平以腎結石疼痛為由提出到醫院治療。值班看守民警向帶班副大隊長甘富侖彙報,甘富侖查看陳占平病情後,經請示大隊長祁生平同意,辦理了在押人員所外就醫手續。甘富侖帶領陳占平檢查過程中,因對犯人看管不緊,脫離視線,趁機脫逃。事後將事故向主管局長報告,主管局長組織追捕,於2013年5月30日緝拿歸案。湟中縣公安局監管大隊副大隊長甘富侖未能認真履行職責,麻痹大意,跟蹤監管不到位,造成了罪犯陳占平脫逃,負有直接責任。2014年12月1日,經縣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研究,給予甘富侖行政記大過處分。
  八、湟中縣廣播電視局局長李添森工作失職問題。2012年6月至2014年1月,湟中縣廣播電視局擅自處置和轉移國有資產、亂收費、財務管理不規範,違反了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縣廣播電視局局長李添森對違紀違規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4年11月26日,經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添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九、湟源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劉全忠、何繼偉徵地工作中失職問題。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劉全忠與時任縣土地統徵儲備中心主任何繼偉在大華工業園區擴園徵地工作中未認真調查核實相關情況,錯誤確定土地使用性質,將大華鎮大華村17.65畝集體林地,以耕地的補償標準進行了補償。劉全忠、何繼偉在撥付徵地補償資金過程中,未認真審核,把關不嚴,多補償89.28萬元資金,造成村民集體上訪的嚴重後果。2014年8月21日,經縣紀委研究並報縣委同意,決定分別給予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劉全忠黨內警告處分,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何繼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十、湟源縣人民醫院司機丁發維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11月22日,湟源縣人民醫院司機丁發維私自駕駛救護車(車號:青ABF120)上墳掃墓,違反了公車管理規定。2014年11月27日,縣紀委對縣人民醫院院長王世康、副院長黨福林進行誡勉談話併在全縣通報批評;縣人民醫院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急診科主任馬永海給予警告處分,對丁發維予以解聘處理,並退繳當天公車私用發生的費用。(完)
(原標題:西寧市通報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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